深中龙初全面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

深圳中学 2014-04-01

        为全面贯彻学校“促进学生充分发展”教育理念,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4月1日上午,我校举行初一年级学生成长导师制启动仪式,学校给导师颁发证书,标志着“学生成长导师制”开始实施。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指导意见》,学校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深中龙初综合素养提升方案》,导师制的实施是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举措之一。学校所有获取教师资格证的干部和职工都有担任导师的任务,负责学生从入学至毕业的整个教育过程,并详细做好学生成长档案袋。
        “学生成长导师制”是我校在教育改革中的创新,也是对现行传统班主任制度的一种补充。班主任制度仍然保留,负责班级“面”上的工作,如集体活动、班级形象等,导师负责“点”上的工作,即基于每一学生的具体情况,对每一位学生在品德、身心、学习、创新、国际、审美、科技、生活等八个方面的发展以及服务社会、家校联系的工作共十个项目进行指导,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均能得到教师的具体、细致和专业的指引,而且“一个都不能少”。导师制核心是“导”—— 指导、辅导、引导、训导、疏导、劝导、倡导、督导等。导师的实施,是把德育工作重心落实到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上来,真正落实“大德育”观和“全员德育”理念,全面提升学校教育工作的成效。
        我校实施导师制度,既能够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人格魅力和创造能力,从而提升育人能力;又能让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发现潜能、实现潜能,真正“促进学生充分发展”、“ 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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