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深圳中学 2017-09-14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7年秋季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残疾学生工作已全面铺开,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凡在我校就读,有正式学籍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详见附件)

需要申请的学生务必于922日(周五)下午500前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交到学生事务管理办进行审核与备案,如有疑问,可到学生事务管理办咨询。

联系电话:8239635882396359

地址:学生事务管理办(C栋医务室东侧)

 

 

 

 

 

学生事务管理办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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