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4-06-11
2011级高三补考有关事项
一、 通用技术:本周四(
二、 信息技术:本周四(
三、 艺术:本周四(
四、 体育:下周三(
五、 综合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
凡是2014年毕业的高三同学,如综合实践类课程学分未修满(应修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请将申请学分的手册填写完毕后于
六、 文化课程:下周(具体时间、地点将尽快另行在学校主页公告栏通知,请有需要的同学及时关注。)
请注意:本次补考为学生最后一次补考机会,如学生放弃补考或补考后仍不及格,学校将不再给予补考机会,由此带来的不能获得高中毕业证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教学处
2014.6.10
扫一扫分享本页
深圳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
友情链接:
教育部 广东省教育厅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教师教育网 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网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深中街18号邮编:518001电话:0755-82222572Email:office@shenzhong.net
©2017 深圳中学 ·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75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