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2009年北京大学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2009年北京大学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工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申请资格: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推荐“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申请资格:
1、综合素质优秀,所有学习领域总平均学分积点达到3.5以上的学生;
2、学科特长突出(指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并取得保送大学资格)的学生。
此外,所有申请的学生在高中三年均需品行端正,按照深圳中学培养目标严于律己,并获得教师、同学较高评价;且在学校组织的2010年大学自主招生选拔考试中填报了北大志愿。
二、工作程序
1、申请者必须要提交反映自己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以及其他证明自身特点和优势的相关材料;
2、申请学生高中期间的导师或班主任对申请学生提出推荐意见;
3、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评审,选出答辩候选人;
4、工作小组组织入选的候选人进行答辩;并确定推荐名单;
5、校长提出推荐意见并实名签署,在学校公示;
6、上报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录:时间安排
1、成立工作小组(11月20日前);
2、公布工作方案(11月22日);
3、申请学生提交申报材料(11月23日17:00前);
4、工作小组评审材料,确定答辩候选人(11月23日晚上)
5、工作小组组织入选的候选人进行答辩;并确定初步推荐名单报校长审批(11月24日上午),中午在学校公示;
6、校长确定最终名单并上报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11月25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