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保家庭”学生补助伙食费的通知

深圳中学 2009-11-13


  根据《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办法》的要求,持有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家庭”学生可申请伙食补助。申请工作在每学期开学第二个月进行,本次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24日。补助发放时间为下学期的第二个月,补助标准每月100元。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尽快到老教学楼4楼社工办公室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 申请人的交通银行存折复印件。
  联系人:陈娜(社工)
  联系电话:82155712
  
                          学生处
                        200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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