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总体改造三期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论证

深圳中学 2015-10-19

深圳中学总体改造三期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论证

 

201510151430,在深圳中学校园建设项目办公室,举行了深圳中学总体改造三期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

与会专家人员对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起草的《深圳中学总体改造三期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为: 

(一)该报告结合了我国目前国务院已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深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各项不稳定因素,并有应对措施。可以看出本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是符合广大被征收群众的利益的。

(二)建议征收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仍应密切注意和防范风险并及时化解,以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专家组对该报告内容的科学性、完整性均予以认可,该报告原则上通过专家评审。

参加评审的专家有:罗湖区人大法工委谭会茹主任(专家组组长)、东门街道办事处黄煜副主任、东门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刘潇科长、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分局土地整备科林永腾副科长、罗湖区土地事备中心土地整备科王浩猛副部长、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吕志合律师等六位专家参会。

 

扫一扫分享本页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