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办公家具项目的答疑及更正公告

2021-05-06

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组织采购的“深圳中学教师办公家具(项目编号:GXZX-20210252SZGK)”项目,现根据采购单位的答复意见,对供应商的疑问答复及对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针对供应商的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中第69会议台A要求2、主材:优质环保榉木,经过高温蒸煮,恒温烘干,高温层压,具有不变形、不虫蛀、不开裂,表面光滑耐磨,花纹明晰。(检测参数要求:木材名称水青冈,五氯苯酚未检出,检测依据GB/T16734-1977GB/T18513-2011LY/T1985-2011。申请或受检单位为投标人,需提供201911日至公告之日前具有国家认可的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符合上述参数要求的《榉木》检测报告,原件备查);经查询,目前国家标准并无GB/T18513-2011的国家推荐标准,只有“GB/T18513-2001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我公司有大量库存的进口榉木,但是招标文件中却要求按照GB/T18513-2011的标准进行检测,检测机构根本就无法按照不存在的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诉求:请仔细核查是否存在“GB/T18513-2011”编号的国家推荐标准?重新发布招标文件,以便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验榉木的性能参数。

答复如下:将会议台A2点技术参数中的“GB/T18513-2011”修改为:“GB/T18513-2001”。

 

二、对招标文件的更正:

原《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二、技术要求“会议台A”第2点技术参数中的“GB/T18513-2011”更正为“GB/T18513-2001”。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2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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