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4
关于我校西校区触发火警的情况说明
2017年10月21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深圳中学西校区6号楼二楼校园卡充值室出现烟雾。学校保安发现后立即组织人员自行处置同时报警,消防部门快速赶到现场并进行了妥善处理,11时50分左右处置完毕。朱华伟校长、王东文副校长等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由于当天是星期六,高三学生在教学区上课,其它年级学生没有返校,所以当时整个宿舍区没有学生。
考虑到安全因素和保护现场(当日下午消防人员需再次进入现场检查),学校中午未开放二楼食堂,并暂时封闭南侧楼梯。午餐时段一楼食堂正常开餐,午休时段学生可从食堂北侧进入宿舍区。
当日中午,朱校长召集校领导及其它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处理西校区的突发事件。会议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决定:
1、立即由安全处组织总务处、信息中心、物业公司、膳食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对学校其它场所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
2、安排信息中心抢修受影响的校园卡充值系统,确保不影响西校区师生下周上课后的正常就餐;
3、持续跟进并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学校接到消防部门正式报告后尽快对外公布相关情况。
10月21日当晚校园安全排查全部完成。
10月22日西校区校园卡充值系统修复完成,经测试正常。
10月23日上午,消防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又一次到现场复核相关情况,并组织检查了学校的消防工作,提出了整顿指导意见,学校立即落实相关项目。
10月24日,学校收到了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发来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深公罗消火认简字〔2017〕第0016号)。认定书对火灾事故事实认定如下:“2017年10月21日11时30分许,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深圳中学西校区6号楼二层饭卡充值办公室发生火灾。火灾烧损一个网路数据交换器及一卷网络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火灾原因认定如下:本起火灾系深圳中学西校区6号楼二层饭卡充值办公室西北角通电状态的插线板电气线路故障着火,蔓延至旁边纸箱成灾”,同时告知学校:“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适用简易调查程序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复核申请”。
特此说明。
深圳中学
2017年10月24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