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6-06-02
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由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出资与广东省教育厅共同设立,用于奖励我省普通高中品学兼优的高二年级学生,我校有1个名额。为做好2016年度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条件: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二)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90%及以上的课程或模块学习评价不低于良好或B等级。
(三)近三个学年(含本学年)内,曾获得下述1项及以上荣誉:(1)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2)教育行政部门单独或联合授予的地级以上市“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前往学生处(成美楼1楼)领取表格,填写完成后于6月15日中午12:00前交于学生处。
联系人:钟鸣
学生处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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