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装饰装修类和信息电子类工程建设监理库组建二次招标公告

深圳中学 2015-12-25

深圳中学装饰装修类和信息电子类工程建设

监理库组建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中学【201533号文《关于在学校家具类采购、装饰装修和信息电子类建设等项目中聘请监理公司的决定》,学校拟对装饰装修类和信息电子类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专业监理。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期内未有单位投标报名,第一次招标流标。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延后至2016年1月4日,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单位:深圳中学

1.实施部门:办 公 室
2.
招标项目:组建装饰装修类和信息电子类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库


3.
招标项目简介
   
通过对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进行公开招标,依据对监理单位资质、业绩的综合评定,选取三家装饰装修类工程监理单位、三家信息电子类工程监理单位分别形成深圳中学装饰装修类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库和信息电子类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库。依照各单位的综合评定成绩,对入选装饰装修类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库、信息电子类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库中的监理单位分别进行排名。

监理单位的聘请依据工程的类别,从相应的监理库中选取。根据对应监理库中的排名,招标人将在建立的建设工程监理库中优先聘请排名靠前的单位,首选综合排序第一的监理单位承担招标人所属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若排序第一的监理单位发生工作失误或监理工作质量不达标,招标人将即时解除合约并聘请排序第二的监理公司承担监理服务工作,依此类推。

具体委托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管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的材料: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3年以来投标人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中标的监理项目清单,以上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月28日至201614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到深圳中学本部(罗湖区人民北路深中街10号)校园建设项目组办公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201615
7.开标地点:深圳中学本部成美楼校办会议室(罗湖区人民北路深中街18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中学
地 址:罗湖区人民北路深中街18
联 系 人:聂老师
联系方式:0755-82209158

邮 编:518001
传 真:0755-82228181

 

 

 

深圳中学

2015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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