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5-10-19
关于深圳中学总体改造三期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专家评审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4:30
地点:深圳中学校园建设项目组办公室
专家评审人员:
1、谭会茹(罗湖区人大法工委、本次专家组组长)
2、黄煜(东门街道办事处)
3、刘潇(东门街道办事处)
4、林永腾(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分局)
5、王浩猛(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
6、吕志合(康达(深圳)律师所)
2015年10月15日 14:30,在深圳中学总体改造三期工程项目办公室,举行深圳中学总体改造三期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
与会专家人员对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起草的《深圳中学总体改造三期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为:
(一)该报告结合了我国目前国务院已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深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各项不稳定因素,并有应对措施。可以看出本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是符合广大被征收群众的利益的。
(二)建议征收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仍应密切注意和防范风险并及时化解,以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专家组对该报告内容的科学性、完整性均予以认可,该报告原则上通过专家评审。
深圳中学三期工程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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