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5-06-16
关于完善国家学籍系统之《家长告知书》
各位家长:
根据教育局通知要求,我校将对3月31日前对录入我校国家学籍系统正常在籍学生(在3月31日后办理完成转学、休学、补录等学籍业务的学生,将纳入下一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开展学生学籍数据信息核查工作,由您直接对孩子在学籍系统内的基础信息字段进行核实确认。请您按照我校打印下发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认真核对孩子基础信息,参照“部分字段填写标准说明”在表格的“变更栏”对孩子学籍信息进行更正(无修改的可以不填),最后签字确认。该项工作主要是确保您对孩子学籍信息的知情权和修改更新权,有效避免因学生学籍信息不准确,影响学生升学、转学、毕业等业务办理。没被列入此次核查名单的也无需紧张,可能您孩子3月31日之后是通过转学、补录等形式进入学籍系统的,请与原学籍所在学校或者现就读学校了解具体原因。
附:完成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的时间表。
1、2015年6月15-16日,学校统一打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
2、6月16日,学校通知学生联络员到学生事务中心B108领取《确认表》及《告家长书》,由联络员发到学生手中。
3、6月17-21日学生及家长认真核对《确认表》信息,有更改的可在《确认表》上“变更栏”内填写正确信息(错误信息将由学生事务中心统一修改),家长须在《确认表》下方签名确认,然后拍照上传(只拍《确认表》正面,背面无需要拍照)至教育技术服务平台(操作办法《确认表》背面有详细说明)。
4、6月22日,各班班长回收确认表,统一交回学生事务中心B108。
5、 6月22-30日,学校统一修改确认表信息,完成工作。
6、 学校咨询电话:82396359
深圳中学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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