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5-06-11
深教〔2015〕254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圳市首期中小学
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申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局直属各单位(学校):
根据《深圳市首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方案》(深教〔2015〕235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要求,现就深圳市首期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及要求
(一)请各区教育部门认真对照《建设方案》申报条件和建设要求,积极组织学校开展申报。按照学校组织班主任申报,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评(市局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市局组织专家组复评的方式,全市首期建设15个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
(二)候选的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须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班主任工作经验,且在近两年内(2014学年度或2015年学年度)担任班主任工作。获评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称号的教师,非特殊情况,原则上需在此周期内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
二、推荐名额分配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新区各推荐2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候选,盐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各推荐1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候选。市局直属学校各推荐1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候选。请各单位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精心选拔,推选出最优秀、最富影响力的班主任教师。各区,学校须对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深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附件)一式3份;推荐的名班主任主要工作业绩材料;推荐单位意见;以上材料须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报送时间
请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室,邮政编码:5180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深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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