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5-06-08
2015年6月4日上午8:30,深圳中学总体改造三期工程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评标会议在深圳中学B608会议室举行,邢向钊、李克、文亦言、龙建民、蔡圣捷等五人组成评标小组,对三家公司标书现场开封审核评标。评标原则:不超过20万,按照三家公司的价格(满分30分)、准备工作(满分30分)、整体框架(满分40分)和加分项目(满分6分)的平均分来评分。评分结果如下:
投标公司名称 |
报价 (元) |
价格分 |
准备工 作分 |
整体 框架 |
加分 项目 |
总得分 |
排名 |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
169000 |
18 |
30 |
40 |
3 |
91 |
1 |
深圳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
80000 |
30 |
24 |
32 |
3 |
89 |
2 |
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
160000 |
18 |
18 |
24 |
0 |
60 |
3 |
根据以上成绩,会议决定直接淘汰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由于另外两家律师事务所评分接近,价格相差太大,会议决定:
1.采用优先次序,对评分最高的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进行优先谈判,如果投标价格降至12万元以内,则享有第一优先权。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如不同意将投标价格降至12万元以内,则深圳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享有签约权。但因深圳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在投标书中缺少拟派出该项目人员名单,因此深圳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如中标,须在接到电话通知1小时内向深圳中学发出传真,明确派出项目团队人员名单,谈判具体事务由深圳中学三期工程办公室负责。
3,深圳中学三期工程改造办公室如未能与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达成协议,则本次招标作废。
会后,深圳中学三期工程改造办公室与以上两家律师事务所进行谈判,最后谈判结果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同意将投标价格降至118000元,由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中学总体改造三期工程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18000元整。
深圳中学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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