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5-03-11
关于人保推出《2015年春季学生意外险保险方案》的通知
近期,中国人保现推出“2015年春季学生意外险保险方案”,给尚未办理学生意外险的学生提供参保途径。该方案以自愿投保为原则,保额与全市统一投保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致,保险期限为保单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生效之日为实际出单之次日),保费为15元/人。本方案有效期至2015年3月31日。有需要的同学可到学生事务中心B108填写相关表格,截止时间:2015年3月27日下午5:00。
深圳中学学生事务中心
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
附:
2015年春季学生意外险保险方案
由深圳市委市政府推行的“校方责任险保险及学生意外保险”每年九月份统一投保。但因各种原因部分学生未能在每年9月份正常投保,或春季新入学、外地转学学生无法及时投保。特设计校园险保险补充方案(不能获得政府补贴)自愿投保,具体方案如下:
一、险种名称
1、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2、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二、被保险人
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园)学生。
三、保险费
人民币15元/人。
四、保险金额
在保险期限内,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
五、免赔额
无。
六、保险责任期限
出单起保日起至当年
七、投保方式
由各学校组织集中投保,按学校出具保单或批单。
八、投保流程
1、各学校填写参保学生信息表,按参保人数收取保费。
2、将参保学生信息表电子档、保费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档交与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根据区教育局提供的资料出具保单。
4、投保应取得学生监护人同意。
九、理赔流程
理赔流程与深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购买的深圳市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致。
中国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校园险业务部
二○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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