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4-11-04
甲方:深圳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东莞市鸿骏膳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深中食堂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伙食质量,争取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满意与认可,以保证双方合作愉快,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议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
深圳中学___________________学生食堂
甲方根据需要可以开拓其他餐饮服务渠道,乙方予以认可。
二、经营管理时间
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截止
三、服务条款
1. 膳食管理委员会(下称膳管会)是学生监督食堂工作的机构,享有全体学生共同赋予的监督权,拥有对乙方的监督权、质询权。学生会是具有帮助学生维护权益的职能的,由学生群体组成的学生组织,可代表甲方行驶监督权,拥有对乙方的监督权、质询权。
2. 服务时间要求:
正常上学日前一天须提供晚餐及夜宵,正常上学日除最后一天外须提供早餐、午餐、 晚餐及夜宵,正常上学日最后一天仅须提供早餐及午餐。
早餐06:30-07:40;午餐11:30-12:45;晚餐16:30-18:45;夜宵21:30-22:10
3. 乙方应是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用,管理和技术力量较为雄厚的单位。
4. 乙方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并有饮食服务经营资格及从事相关行业二年以上经验,法人单位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5. 乙方签约后须交予甲方履约保证金(以下称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为保障食堂服务质量,乙方每次营业额的1%作为质保金自动暂存于甲方。
6. 乙方经营期满,未发生过食品卫生事故,未对食堂已有设施造成损害,且履行完所有协议要求,结算后由甲方全额退回乙方保证金和质保金(不计利息),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没收数额见合同细则)。
7. 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水、电的正常供应及IC卡收款管理系统,并负责登记、结算业务。
8. 甲方有权于合同期内监督乙方是否履行合同条款,有权于工作时间内无条件对乙方工作进行抽查;非工作时间内抽查须提前预约;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督。
9. 乙方负责依照合同维持食堂的正常运营,负责依照合同采购食堂正常营业运作所需的低值易耗品,所需的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允许乙方在饭堂设立小卖部,并按照甲方规定进行管理。
11. 为了体现对所有供应商都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甲方须免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乙方如需安排值班人员于食堂值班,须经由甲方书面批准后进行。
12. 乙方向学生的直接赔偿以餐劵形式进行,餐劵须有固定纸张,由膳管会提供,面值由膳管会标记,经经理签字后生效。除赔偿外一切业务须通过IC卡服务进行。
13.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没有支付,甲方可于营业额内没收违约金,并进行登记。
14. 签约后,由甲方自行办理甲方餐饮服务许可证,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
15. 乙方经营期间,每年需支付5万元的设备维修基金,食堂运营所产生的设备维修费用由设备维修基金支付。
16. 餐厅和厨房单独安装水电表,餐厅产生的水电费由甲方全额负责,厨房水电费由乙方负责,结算方式由乙方与学校财务室进行商议。
17. 乙方经营期间如发生食品卫生中毒事故,责任认定由专业部门或法律部门认定。
若有关部门认定乙方所出现事故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追究经济损失赔偿。
若有关部门认定乙方所出现事故系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则赔偿金额在保证金内扣除,同时于乙方保证金中没收与赔偿金额等值的违约金;
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赔偿金额或违约金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支付剩余部分金额。
18. 本合同执行期满后,甲方有权于每学年5月下旬或6月初发动招标公投,并按照以下方案确定其是否同意于次学年续约:
公投选票分为“招标”票、“不招标”票及弃权票,弃权票不计入有效票。如“不招标”票超过有效票的50%,则甲方同意续签合同;如“招标”票超过有效票的50%,则甲方不同意续签合同。已证明其合法、真实的公投结果将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唯一标准。
公投过程由甲方全权执行或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执行。负责公投的机构须于公投结束后分别向甲乙方证明公投操作过程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公投结果的有效性。乙方可在不损害他人权利及利益的前提下、于公投时于食堂门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公投时,严禁乙方干涉公投过程,一经发现,甲方将直接中止公投并决定拒绝续约。
一切有关直接决定甲方是否同意续约的数据或信息及其计算过程将于学年放假前第29天前由甲方完全公开,并于公开日前保密封存。乙方严禁在信息封存期间通过任何形式向学生询问封存的数据或信息;如意外获知,严禁向任何人员透露;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甲方将拒绝续约,并没收乙方全部质保金。
19. 如公投结果显示“不招标”票所占百分比低于33%,甲方将终止合约。
20. 乙方当月营业额低于总营业额的25%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
21. 甲方进驻一个月内,为乙方就餐人员购买300-500万公共责任险。
四、食品质量及价格
1. 品种要求:
早餐:乙方须在7:15前保证粥类至少1种、粉面类至少2种(无汤和有汤至少各有一种)、面食类至少5种、各类面包至少5种的提供。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或膳管会将对其进行提醒;如提醒后15个开餐日内再次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此外,乙方每天须保证在7:15前提供足够量的豆浆、肠粉,如有意外无法提供,须在开餐前公示并于事后向甲方证明该意外的真实性,且原则上中断供应的时间不超过48小时;如有违反,一经核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午餐及晚餐:乙方须保证大食堂在11:45-12:20及16:30-17:00时间段内每窗口八种或八种以上菜式的供应(其中至少两种为纯荤菜,至少三种为纯素菜),每天应有不同的菜谱,每月应有30%以上品种的变换。乙方须保证小食堂在11:45-12:20及16:30-17:00时间段内每窗口十种或十种以上的套餐供应,以供学生选择。如任一学生发现乙方违反本条,该学生可当即向膳管会反映,甲方或膳管会核实后将对其进行提醒;如提醒后15个开餐日内再次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2. 质量要求:保质保量,质价相符,具有合理的营养搭配,全面符合卫生要求。
食堂售卖的食品须是本食堂加工的,停电、停水、停气方可从本公司所属其他食堂调入食品。
乙方须于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前向膳管会提供本周所有菜式的菜谱,并给出所有菜式的成分、各成分比例、售价及对售价的计算,甲方有权参与制定;膳管会将予以公示。乙方如违反本条,甲方或膳管会将对其进行提醒;如乙方在收到提醒后的1个工作日内仍未给出相应材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每周公示后的菜谱,食堂不允许对价格进行任何改动,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有特殊情况,食堂可删去该种菜式。
食堂须设立至少一个、不超过两个“大碗饭窗口”,(本条例仅针对本部食堂)在此窗口售卖的所有菜式混合盛装;除此类窗口外,食堂售卖菜式后必须分开盛装每样菜式,不得将其混合,以便检验每种菜的质量及荤素比例是否合格。
乙方准备菜式时须按照所给出荤素比例搭配原材料,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做菜时使用的原材料比例。如与所给出比例误差超过总重量8%,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误差超过总重量15%,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如有学生认为任意菜式实际荤素搭配比例与所给出比例相差较大,可携带足量该样菜式于膳管会值班人员处当场验证,并邀请食堂相关人员现场核实。如实际荤素菜比例与所给出比例间误差超过13克,则乙方须向该学生赔偿面值等于该份菜标价的餐劵。乙方如违反本条,甲方或膳管会将对其进行提醒;提醒后,如因乙方不采取任何措施导致其于15个开餐日内再次发生,或15个开餐日内提醒次数达3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3. 每份菜的份量应不少于菜谱中所标注质量(偏差最大10克)。学生如认为菜份量不够,可当即向膳管会值班人员投诉,值班人员须当场验证该份菜质量是否足重并邀请食堂相关人员现场核实。如验证结果为该份菜质量不足重,则乙方须立即向该学生赔偿面值为该份菜菜价两倍的餐劵。乙方如违反本条,甲方或膳管会将对其进行提醒;提醒后,如因乙方不采取任何措施导致其于15个开餐日内再次发生,或15个开餐日内提醒次数达3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4. 价格要求:毛利润率计算方案:(销售价格-原料进价)÷销售价格×100%
纯素菜毛利润率不得高于30%,纯荤菜及荤素搭配菜式的毛利润率不得高于50%。厂家批发的原料以收据及发票中数据为准,非厂家批发的原料均以深圳市罗湖区中兴路239号外贸大厦新一佳东门店售价为准进行毛利润率计算。
5. 乙方须在以下时间段内保证热菜供应:
06:30-07:15,12:00-12:35,16:30-17:30
乙方如违反本条,甲方或膳管会将对其进行提醒;如提醒后15个开餐日内再次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6. 每个打开的服务窗口必须至少有一位服务员;
每个服务时间段开餐时间须打开所有服务窗口,服务时间段内须打开至少两个窗口(不包括大碗饭窗口);食堂可自行关闭无人排队的窗口;当每个窗口排队人数超过8人时,食堂须自觉或在学生要求下增加服务窗口。
7. 供餐形式:自选式为主,结合其他方式。
五、食品安全及卫生
乙方须无条件遵守《食品卫生法》、《学校饭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并按照深圳学校食堂A级标准执行。学校将委托卫生局进行不定期检查,卫生局进行处罚的项目乙方须立即改正并保证下次不再出现此情况,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一学期内再有出现,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甲方有权于合同期内监督乙方是否履行合同条款,有权于任意时间无条件对乙方工作进行抽查;乙方有义务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和甲方的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
1. 食用具卫生:实行“四过关”,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
如甲方指出乙方未按合同完成以上流程,乙方须立即改正并保证不再出现此情况,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本学年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2.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
(1)保持厨房、配餐间、饭厅等整洁卫生,采取有效灭鼠、苍蝇、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措施。
(2)仓库通风良好,摆放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要求,防腐、防潮、防尘、防鼠等措施。
(3)乙方须于每周对食堂抽油烟机烟道护理一次,每月委托专业人员清洗一次,若没有按约定清洗,发生意外后,乙方除赔偿所有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说明:西餐厅和学生厅食堂的厨房抽油烟烟道现于老化、腐蚀,本条可以除外)
(4)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保持明渠、暗沟畅通,有加盖的盛装垃圾及废物的设施。
(5)地板无积水、油污,天顶、墙面无蛛丝。
如甲方指出乙方未达到以上要求,乙方须立即改正并保证下次不再出现此情况,如因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本学年类似情况再次出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因甲方硬件问题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于校内进行灭鼠、苍蝇、蟑螂活动时,将提前通知乙方。
3. 食品卫生:
(1)乙方收购的原材料须进行清洗,以保证售卖的食品的干净、卫生。
如有学生于菜中发现3只以下的菜虫、少量头发等不对人体造成伤害异物,乙方须赔偿该学生面值等于该种菜式标价的餐劵;
如任一学生的菜中出现3只以上、5只以下的菜虫,乙方须赔偿该学生面值等于该种菜式标价3倍的餐劵;
如任一学生的菜中出现5只以上、8只以下的菜虫,乙方须赔偿该学生面值等于该种菜式标价5倍的餐劵;
如任一学生的菜中出现8只以上菜虫或小蟑螂(长度小于2厘米)等对人体健康造成隐患的昆虫,则认定乙方未对原材料进行较好的清洗,除对学生进行正常补偿外,每发现一种菜中出现上述情况,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如任一学生于食品中发现长度超过2厘米的昆虫或5只及5只以上的米虫,则认定乙方食品安全出现重大问题,第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若每学年内再次出现类似情况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且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如有学生于菜中发现金属、玻璃等坚硬异物、钉子等尖锐异物、片状非天然异物等食用后将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异物,乙方须赔偿该学生面值为该种菜式10倍的餐劵。
因异物(包括以上提及的非生物异物、虫类异物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对售后剩余食品的冷藏及再次售卖要求如下:
1) 蔬菜类、豆类、凉菜类剩余食品不得冷藏或再次售卖。
2) 非蔬菜类、豆类、凉菜类食品剩余后须立即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且须保证食物冷藏时的干净、卫生。
3) 隔夜的食品严禁售卖。
甲方将会委托卫生相关部门调查乙方是否冷藏剩余食品、冷藏时是否保证食物干净、卫生,如调查结果显示乙方违反以上两点,每违反一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3)原材料严禁腐败变质及出现感官性状异常(如异味、颜色出现较大差异)的材料,乙方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出现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如任一学生向膳管会反映食物出现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变质等情况,甲方及膳管会将立即验证食物是否将对学生身体健康造成伤害。如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如不是,但经证实确有感官异常或腐败变质情况,乙方须向该学生赔偿面值为该份菜8倍的餐劵。
(4)食品存放须保证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乙方如违反本条,甲方或膳管会将对其进行提醒;如本学年再次出现此类情况,每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3)主要原材料采购如粮、油、肉类及调味品等应到证照合法、齐全的供货商进行定点采购,原材料供应商由乙方指定。乙方须通过膳管会网上和打印张贴的方式,公示食堂所有定点采购的原材料供应商、供应量、票据及供应商的联系方式,任何人(包括学生、家长、老师)可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数据不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如乙方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则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须建立完善的入库验收制度,甲方可随时派人进行抽查。如发现票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出现不实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4. 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见后文)。
(2)工作人员仪表整洁,讲究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留胡须,上班不戴首饰,勤换洗工作服,勤洗手洗澡,定期体检,接受预防注射。
(3)任何人不得携带宠物进入食堂。
如甲方指出乙方任何工作人员未达到以上卫生要求,乙方须立即改正并保证下次不再出现此情况,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若再次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六、劳动人事管理
1. 乙方所需的一切工作人员自行组织招聘和管理,并必须按《劳动法》和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落实各种劳动保障。
2.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和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大厨和面点师须有厨师资格证书,聘用和更换须通知学校),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制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接受校方的治安检查和管理。
3. 乙方应配备足够的人力保证按时保质保量提供伙食服务。
4. 乙方所有工作人员须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如出现学生态度恶劣现象,可且仅允许向学生处反应该情况。
如工作人员与学生发生冲突,应查明冲突原因,如工作人员出现过失,食堂须给出书面道歉及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
5. 工作人员需每天佩戴胸牌,须标明该工作人员工牌号。
学生对工作人员的投诉累积达到两次后,乙方须对该工作人员进行警告;达到三次后,膳管会将公开投诉信息,乙方须对该工作人员进行处罚并要求其给出书面解释,严重者将直接开除。
6.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饮食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乙方如违反本条,甲方或膳管会将对其进行提醒;如拒不改正,则视为违约。
七、设备维护及维修管理
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物业,除物业的合理损耗外,乙方有义务保持物业完好。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该物业范围内的厨具、用具、设备的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将上述设备厂家提供的保修服务由乙方享有。本合同期满,双方约定不再续包或乙方提前搬离该物业的,该物业内所有的设施设备均须保持完好。
2. 乙方如需添设用电设施,须经过甲方书面批准;如需对线路进行改造,须书面批准。
3.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设备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维修厂按照合理价格进行维修和维护。
如乙方至合同期满时仍未将出现故障的设备报给甲方,则甲方有权凭借凭据直接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金额,金额由维修厂家决定。
4. 甲方为了保障食堂能够及时提供优质服务,愿意配合乙方进行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承担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① 由甲方负责维修的设备见附件;
② 凡是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的非正常损坏的维修维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③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的正常损坏需要重新购置的单件整套设备,价格超过500元人民币的,均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必须书面告知甲方并经签字同意,费用由乙方先期垫付并于下个月双方结算时一同结算。
④ 第一学期初、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由学校总务处组织乙方和学校校长办公室进行财产核查及设备维修;丢失或人为损坏的设备完全由乙方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正常维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平摊,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审批程序按据报销。
5. 为维持食堂厨具、用具、设备正常运转的日常维修由乙方负责。
八、结账方法与付款方式
1、食堂采用统一的IC卡消费,由甲方聘请专人进行饭卡充值,乙方伙食款结算周期为一周,即甲方应在每周三前将乙方上周的经营款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逾期缴纳的,每超过一天,按欠款的3‰计收滞纳金。
2、伙食款不含税,不开发票。
九、深圳中学任何学生、学生家长、老师均有权对食堂工作进行监督;
投诉电话:82222572(学校办公室)
传真号码:82228181
电子邮箱:office@shenzhong.net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深圳中学 乙方:东莞市鸿骏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学生代表(学生膳管会及学生会):
法人(或授权人):
教师代表(工会):
主管部门代表(总务处): 乙方盖章:
学校法律顾问:
学校法人(或授权人):
深圳中学(盖章):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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