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3-10-14
关于学生箱包暂存规定公告的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同学们:
为确保学校人员进出入的安全以及消防通道的畅通,进一步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整洁的学习环境,现对学生箱包暂存地点作如下规定及公告:
一、暂存区域(以绿色标线为标准,绿标线内为箱包暂存区域)
1)B栋暂存地:B栋一楼大堂东西两侧公告栏下;
2)C栋暂存地:①C栋一楼大堂西侧公告栏下;
②C栋一楼楼梯旁公告栏下;
3)D栋暂存地:①D栋101旁消防通道公告栏下;
②D负一楼通道南北两侧;
③原D负一楼的箱包暂存地点即日起取消。
注:原D负一楼箱包暂存点因违反相关消防条例,故取消。
二、暂存时段
1)平时暂存时间:每周五下午13︰00至18︰00之间;
2)节假日及寒暑假暂存时间:校历放假最后一天工作时间内。
三、注意事项
1)请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箱包按序集中暂存于绿线内并及时拿走,严禁将箱包暂存于绿线外堵塞消防通道;
2)箱包暂存后,个人贵重物品请务必随身携带;
3)建议学生在各自箱包上贴好标签,注明姓名、班级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高三(1)班,某某某,联系电话:12345678910),以便对于未及时拿走的箱包,物业人员可及时主动联系同学;
4)如箱包出现错领、损坏和丢失,责任自负,学校物业可对学生的报失进行登记及协助跟进,但学校及物业不承担箱包遗失的赔偿责任;
5)公示起止时间: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如同学有合理化建议,请致电物业中心服务电话:82155940。
最后,谢谢大家的积极配合!
深圳中学学生处
深圳中学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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