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财务工作安排的决定

深圳中学 2013-04-18

关于学校财务工作安排的决定

学校根据工作发展需要,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特做出以下决定:
1、任命刘腾海老师为学校财务主管,廖沿主任不再负责学校财务工作。
2、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审批授权邢向钊副校长负责签署。
3、学校财务“三公”项目继续由王占宝校长负责签署,其它单据授权由韩晓宏主任负责签署。
4、以上任命及授权的执行起始日期为2013年4月15日。

   深圳中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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