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3-01-07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重要决策,市教育局将于近期选派我市第五批援疆教学专业人员赴新疆喀什支教。近日市教育局下发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的紧急通知》(详见附件)。现将有关《通知》精神及报名方式通知如下:
一、 工作职位
教师:根据职位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在编人员中选派专业教学人员12名,在新疆喀什市工作时间为1年。
二、 选派方式
根据喀什当地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专业特点等因素,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坚持“严格标准、按需选派、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
三、 资格条件及名额分配
1、 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事业心强,勇于奉献,吃苦耐劳;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优先考虑已在援疆岗位,且自愿留喀什继续支教的教师。
2、 职位条件及名额
市直属学校高中数学、物理、化学学科按至少1名人选上报;
初中语文、英语、物理学科按至少1名人选上报;
上述高中、初中各科教师均要求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另外,根据喀什市教育局的要求,在12名学科教师中,优先考虑有名师工作室工作经历的人才2名(中学、小学各1名)、校级领导的管理人员2名(中学、小学副校长以上级别各1人)。
四、 管理与待遇
本次选派的教育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将于2013年春节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市对口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组织进疆工作;本批获选派教师纳入中组部干部人才援疆计划,接受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援疆前方指挥部和喀什市教育局的管理,同时享有寒暑假、探亲、援疆津贴等待遇。
五、 报名
请有意报名援疆工作的老师于2013年1月11日(本周五)前,致电校办82155815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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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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