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2-09-10
关于2013年报刊订阅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处室:
2013年报刊订阅工作即将开始,在总结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现将明年各部门、处室报刊订阅工作进行优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则。根据部门实际,适当控制报刊种类和数量,优先保障一线教师教育教学需要,以及行政工作的需要,对订阅报刊种类和数量进行优化,不得重复征订,杜绝浪费,保证所订报刊订阅的有效使用和学校资金的效益。
二、各部门、处室只能订阅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报刊,与职能无关的报刊原则上不予征订。校级领导按实际需要征订,各部门(处室)正、副主任办公室订阅报刊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份(含1分专业报刊),其他部门(处室)办公室原则上征订1份,各体系办公室原则上不超过3份(含专业报刊),如特别需要请在报刊订阅申请表上注明。
三、党报党刊的订阅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订阅。
四、《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晶报》等深圳本地报纸各部门、处室可以征订其中1份。《南方都市报》因征订费用较高,订阅数量从严限制。
五、各部门(处室)报刊订阅申请由部门(处室)负责人签名,在9月30日前交教师事务中心,由办公室汇总统筹。(注:各体系办公室由体系负责人签名后统一上交,部门或处室由负责人签名后统一上交)
六、学校为教工订阅的报纸另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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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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