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低保家庭”学生高考资助申报的通知

深圳中学 2012-07-16

  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2年度对深圳市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高考资助工作即将开始,现根据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2年度我市考取各类全日制高校的“低保家庭”学生,凡持有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证”(低保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均可申请资助。
  二、资助标准
  本年度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全国重点本科、省重点本科、普通本科以及大专的分别给予发放3千元、2.5千元、2千元,1.5千元及1千元的资助金。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低保家庭”学生高考资助申请表》,由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证(低保证件应在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申请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五)申请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时间:9月3日-9月30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申报。
  (二)报送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4号楼1楼。联系人:唐川舟,电话:0755-82236463
  (三)审核合格后高考资助金将直接打入申请人银行账号,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attach]643[/attach] 

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