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我最喜爱的老师”、“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活动的通知

深圳中学 2012-06-18

关于开展评选“我最喜爱的老师”、“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的意见》,大力宣传学生喜爱、家长认可、社会推崇的优秀教师事迹,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光荣感、幸福感和责任感,促进教育服务质量和教育服务公众满意度“两提升”,做有使命感的教育领跑者。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决定,由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发起,在2012年教师节到来之际,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和“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评选“我最喜爱的老师”。侧重反映教育能力和专业水平,彰显“师能”,教师或因为精彩课堂吸引学生赢得喜爱,或因为科学的育人方法感染学生赢得喜爱,或因为丰硕的教改成果激励学生赢得喜爱,等等。
  (二)评选“感动深圳教育人物”。侧重反映敬业精神和师德师风,铸造“师魂”。在为深圳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物中,或因为树立高尚师德感动人,或因为奉献博大爱心感动人,或因为优质服务学生感动人,或因为敢于担当责任感动人,等等。

  二、评选程序
  从6月15日启动,到7月15日确定提名,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学生征文、学生家长投票、网络海选等多种途径,全市产生30名“我最喜爱的老师”提名奖,30名“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提名奖。在此基础上,在深圳教育网和新闻媒体刊登提名人先进事迹,通过市民网络投票、组织专家评选等多种途径,产生10名“我最喜爱的老师”和10名“感动深圳教育人物”。主要程序是:
  (一)个人自荐。在深圳教育网上进行个人自荐,填写自荐表格,简述感人事迹(深圳教育网:www.szeb.edu.cn)。
  (二)学校推选。要求学校评选时注重三个方面:一是指导学生并通过学生发动家长进行网络推选;二是鼓励和关注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个人自荐;二是发动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投票推选。学校根据事迹材料推选人选参加区局评选。
  (三)区局推选。区局对学校推荐人选审核把关,根据事迹遴选推荐,不受名额限制,所推荐优秀人物参加全市评选;全市评选不搞平衡,入围名额主要取决于先进事迹和民意投票。
  (四)市民推选。市民通过深圳教育网投票评选。

  三、配套活动
  (一)开展“讲述老师自己的故事”征文活动。拟在全市教职员工中开展,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征文活动。拟在全市大中小学生中开展,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征文要求写记叙文,真人真事,突出故事性、可读性,事实说话,真切感人(两项征文活动细则已另行文通知,由市教育局工委办、市教科院负责组织)。

  四、成果运用
  (一)宣传短片。主要内容:一是编辑“我最喜爱的老师”和“感动深圳教育人物”影像资料;二是组织评选过程和活动花絮集锦;三是提名奖简介。
  (二)事迹展览。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组织深圳市教育系统“双十”人物展,在教师节表彰会当天展出。
  (三)画册汇编。编辑“我最喜爱的老师”和“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汇编成画册,作为永久文献资料。
  (四)新闻报道。在新闻媒体开辟“我最喜爱的老师”专栏,报道“我最喜爱的老师”和“感动深圳教育人物”的先进事迹。
  (五)表彰大会。在“深圳市庆祝2012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六)宣讲报告。组织深圳市教育系统“我最喜爱的老师”和“感动深圳教育人物”宣讲团或巡回报告会,使之成为全市教育系统共同精神财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深圳市教育系统“我最喜爱的老师”和“感动深圳教育人物”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郭雨蓉同志任组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李永华,市教育局副局长唐海海、范志刚、范坤,市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金依俚同志为副组长,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市教育局工委办、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财处、高教处、基教处、基教二处、职成处、德育体卫艺处、学前管理办、市教科院、市教育基金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评选办公室设在工委办,负责评选日常工作。
  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组织评选期间,确定有专人负责,有专人具体抓,认真组织好本区域、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让真正优秀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脱颖而出。
  (二)重视宣传。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层层组织、层层推荐、层层把关,把评选活动过程变为宣传过程、学习过程、教育过程,通过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总结先进人物的成功经验,形成争先创优、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彰显深圳教育事业发展的巨大成就,彰显市委市政府重视教育的巨大成果,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教育服务公众满意度,为深圳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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