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2-03-22
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单位):
现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拨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2〕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荐范围。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要求,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纳入我局推荐范围。
二、推荐办法。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条件和程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推荐,推荐人员须按规定公示,确保选拔推荐工作严肃、认真、公开、公正。
三、报送要求。各单位务必于3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名单和材料报我局组织人事处(市民中心C区2105)。有关证书、证明材料,需同时交验原件。有关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邮箱:huangjx1437@163.com。
深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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