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2-01-20
尊敬的王校长及深圳中学全体师生:
受王校长的委托,本律师就贵校拉丁舞社的演出照片被《凤凰网》等媒体进行不实报道、损害学校及相关学生名誉纠纷事件进行了跟踪处理。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调查了事件的相关当事人,包括教师、学生及家长,调取了相关媒体及网络推手所发表的部分文章与评论,深感此事件对深圳中学及其学生构成的侵害之深、社会影响之严重。在事实基础上,本律师及时通过深圳中学的网站发表了《律师声明》,并在第一时间与《凤凰网》网站负责人进行了交涉。
经过多次沟通,处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现就目前达成的处理意见向您及全体师生汇报:
一、《凤凰网》网站所有者对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核实和调查,查明的事实情况如下:
此报道并非《凤凰网》记者及编辑所采写,而是从某图片公司获得图片合法使用授权后所刊载。图片及文字均为该图片公司提供,《凤凰网》并未做任何修改和编辑,对该图片的真实场景及可能涉及到的不客观及偏颇之处,直到学生家长代表反馈后《凤凰网》才得以知晓。《凤凰网》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删除,同时也在最短时间内对转载此报道的媒体发送了撤稿函,以避免扩大负面影响。
二、《凤凰网》网站所有者对该事件的认识及处理意见:
《凤凰网》注意到此报道刊登后被众多媒体转载,引来了不少的负面猜测和评价,对深圳中学及深圳中学拉丁舞社因此所承受的压力,《凤凰网》的领导层也感到非常遗憾和痛心。公司相关部门及高层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指示《凤凰网》在最大限度内对深圳中学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及合理诉求给予配合和满足。
就欧茂初律师在律师函中所提出的由《凤凰网》公开道歉的诉求,作为网站的经营者,我们对刊登道歉声明所能达到的传播效果有深刻的体会和了解,也有义务在此给予提醒和说明以供参考和决策使用:
首先,该图文报道已被众多网站转载,影响范围已经扩大,但任何一家网站都不会占用网页资源去转载其他网站的道歉声明。也就是说,道歉声明不会被广泛传播开来,除非浏览《凤凰网》的页面,否则通过其他网站渠道被此事误导的网友是无从了解到事情真相的,也就无从谈到在最大范围内消除负面影响。
其次,按照惯例,任何网站上的公开道歉声明通常都会以“页面弹窗”或者“页面飘窗”的形式出现。《凤凰网》管理人认为,绝大多数网友不会耐心地去看一个网页弹窗或飘窗的内容,而是当作页面 广告直接关掉。所以,真正会仔细看道歉声明的网友数量也极其有限。因此,还请深圳中学慎重考虑登载道歉声明是否可以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
另外,从网站作为舆论媒体本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角度来讲,《凤凰网》有义务和责任将深圳中学拉丁舞社这个代表当代中学生积极健康风貌及多才多艺的学生艺术团体介绍和推介给全国网友。如果深圳中学考虑选择正面报道的形式,《凤凰网》可以尽最大努力与相关频道沟通和协调,看是否能够在《凤凰网》资讯频道首页为深圳中学拉丁舞社做一个客观和正面的报道和介绍。资讯频道是《凤凰网》的王牌频道,关注率极高,点击率及转载率均为《凤凰网》之首,一次专门报道对深圳中学拉丁舞社的正面宣传作用不言而喻,影响力要远超无人关注的几行字的道歉声明。
为了表明《凤凰网》积极协调解决此事的诚意,此次报道可以考虑破例由深圳中学拉丁舞社自己供稿,角度可以任选,可以以拉丁舞社发展进程及参加活动为主线报道,也可以以拉丁舞社社长个人专访的角度切入。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凤凰网》均会积极配合和协调。
如上所述,此次事件是由图片供应商引起,《凤凰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牵扯进来。春节前是网站广告投放的黄金时期,如果给深圳中学拉丁舞社在优质页面留出专门版面进行报道,可能需要临时撤下商业广告,尤其是咨询频道首页这种优质页面,给网站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非常巨大的。但是从媒体的社会责任出发,《凤凰网》愿意代替图片供应商承担责任来积极协调此事,不管是作为家长、学校或是网站,希望我们几方能共同努力找到安抚这群孩子受伤心灵的一个最佳解决方式。
三、本律师的处理意见:
深圳中学是一所充满青春、民主气氛的校园,对学生活动一直以来都积极引导并力争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健康的校园生活激励学生成长。此事件的发生,既因《深圳晶报》不经意的报道中“迎新派对”的措辞,特别是“派对”作为我国文化的一种敏感词所引发,更因《凤凰网》及图片供应商在完全不知深圳中学元旦迎新会活动的真实性质,更不知该照片产生的缘由的情况下而误加点评,导致社会不明真相人的妄加猜测。此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对元旦迎新会活动的组织者及参与者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对深圳中学名誉造成严重受损!
本律师一直关注教育。我认为,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报道,均应当谨慎。因为报道不仅仅只是一个“新闻”而已,媒体更需要站在教育的角度,考虑其负面影响。教育,是全社会每位成年人的职责,更是媒体当仁不让的责任。
本着对教育的社会责任,我希望《凤凰网》能够尽快、积极地推动该事件的处理。如果能及时推动,尽快减小其影响,及时抚平受害未成年人的创伤,引导后期的舆论导向,是对深圳中学、其全体学生以及家长最好的补偿与关爱!
此次事件的妥善处理,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教育问题!
四、双方达成的一致处理意见
本律师感谢《凤凰网》网站的高度重视,能以一个媒体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地处理此事。《凤凰网》网站也对深圳中学能够本着冷静和切实的态度去考虑这个事情的解决方案表示认同。经协商达成以下处理方案:
(一)《凤凰网》网站通过本律师转达对深圳中学以及全体师生的道歉;
(二)《凤凰网》网站将在2012年2月3日左右、即元宵节之前对深圳中学及拉丁舞社进行一次全面的报道,以还原事件的真相,挽回对深圳中学及相关学生等的名誉损失。
以上为此事件的处理情况,特向您及全体师生汇报。
深圳中学 法律顾问
欧茂初 律师
20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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