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1-09-02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中学教师继续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W20110228)和《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我校教师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的继续教育验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折算学时申请。凡符合深教〔2004〕129号文件《继续教育验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折算学时(详见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网站右上方政策法规栏目中第4栏),请各位教师登陆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网站个人账户后,点击上方“折算学时”栏目,根据提示自行进入网页进行填写。教师个人进行折算学时申请的截止时间为9 月10 日。
二、资料提交。9月24日前将所申报折算学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部的交西校区3号楼二楼高三年级办公室曹爱伦老师处,初中部的交初中部办公室卢润朋老师处。
三、证书验证。9月26日市继教办将根据我校教师提供的证明材料对“折算学时”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按每年度学时数进行统计,对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达标情况出具证明。凡验证现场不能出具证明材料者,一律不予折算学时。
深圳中学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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