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关于2010—2011学年度“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候选人学生申报报名公告

深圳中学 2010-12-20


深圳中学关于2010—2011学年度“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候选人学生申报报名公告


各位高三学生: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和表彰2010-2011学年度广东省省级优秀学生和中学“三好学生”的通知》日前已下发,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制定了《深圳中学“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三好学生”推荐人选产生办法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符合条件且有意愿者请即日起到西校区办公室曹爱伦老师处或校本部B507学生处邹纯禄老师处领取申请表,交表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2日下午5时。

                              深圳中学
                            2010年12月20日

附:深圳中学“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三好学生”推荐人选产生办法

  为了做好广东省“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三好学生”的人选推荐工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此办法。
  一、推荐人选产生程序:
  1、学校发布“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候选人学生申报报名公告。
  2、学生通过递交申请表的方式申请。(递交申请表时须提供相关的获奖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学校和市教育局表彰的无须提供获奖证书)
  3、学生处根据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4、工作小组考核评定推荐人选,在学校公示。
  5、推荐人选填表,学校盖章,上报市教育局汇总。

  二、申请资格: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和表彰广东省省级优秀学生和中学“三好学生”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获得申请资格。
  1、自高中入学以来,曾获得下列荣誉(和奖励)之一的在校高三年级学生:
  市级“三好学生”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市级“优秀团干部”
  市级优秀团员
  学校“深中之星”荣誉称号
  在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者。

  2、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初步树立起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德育考核成绩优秀。

  3、学习认真刻苦,善于思考,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学习成绩不得低于80分,或不得低于B)。

  4、坚持锻炼身体,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课成绩优良,《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三、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赵立
  组员:王坚  许强  邢向钊  范永泉  王新红  喻谦  宋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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