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0-11-03
为了做好2011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工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申请资格:
根据北京大学2011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要求申请的学生必须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和专业精神,学科成绩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在同学中有较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具体而言,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获得申请资格:
1、高中期间总平均学分积点达到4.5以上(含4.5)。
2、高中期间总平均学分积点介于4.2与4.5之间,且在某一方面表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并处于拔尖地位,如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或高中阶段中曾获得过“腾迅深中之星”称号、“三星”奖学金等。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校11月3日(星期三)成立深圳中学2010年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工作小组并公布工作方案。
2、有意申请的学生请于11月5日(星期五)中午1:00至下午5:00到西校区3号楼二楼学籍管理室领取申请表。
3、申请者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反映自己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以及其他证明自身特点和优势的相关材料(含导师或班主任推荐信)。所有材料必须在11月8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要提交至西校区3号楼二楼学籍管理室,过期不再受理材料。
4、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选,学生做好答辩准备。
深圳中学
201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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