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0-09-09
深圳中学教工子女学业奖励办法
一、奖励目的:
为了促进我校教工子女在学业上发奋图强,激励我校教工在家庭教育方面勇创佳绩,更为了创建和谐校园,体现学校的人文关怀。
二、奖励项目:
设立教子优方奖,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教工子女在初中升高中阶段取得的成绩进行奖励。
三、奖励范围:
全校在职在编教工家庭子女,每年评选一次。
四、奖励形式
教子有方奖——授予子女在中考中达到深圳中学录取分数线并被深圳中学正式录取(含以特长生形式被录取)的深圳中学教职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及奖金3000元。
五、奖励时间
每年评选一次,教师节期间颁奖。
本办法由学校校长办公室制订,工会具体负责评选并落实。
深圳中学
2010年7月6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深圳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
友情链接:
教育部 广东省教育厅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教师教育网 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网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深中街18号邮编:518001电话:0755-82222572Email:office@shenzhong.net
©2017 深圳中学 ·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75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