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办法表决会通知

深圳中学 2010-05-17

 
《深圳中学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办法》表决会将于明天(5月18日)中午12:45在饭堂二楼会议室召开,请下列师生代表按时出席。
教师代表:
曾劲松、李丰、李丽、邓丽瑛、郝变花、王赫、姜寿莉。
学生代表:
(一单元)陈鹏宇、伍素、姜媛溪、陈柏凌、文杰、江炳坤
(二单元)胡卫、李焘、李慧雯、高帆、杨迪、周振扬
(三单元)王珂琦、龚皓莹、黄炜杰、李万年、袁立恒、常慧颖
(四单元)许航、朱梦婷、李曼龄、彭俊凯、徐豪、许宏晔、潘培鸿
(五单元)范广川、胡天啸、黄炎、林泽彬、林泽彬、吴美莹、吕纯一、杨宗衡
(六单元)何君兰、黄泽平、傅子昂、陈俊昇、蔡昀倩、闫旭、毛雅敏、冯科玮
(七单元)岳鹏、陈锐奇、刘钰、麦少庞
(八单元)廖是先、傅川岳、黄伟鹏、罗广彦、毕毅琛、温仕宏、胡子恒
(出国体系)姜恩池、谢元正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0年5月17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