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 2015-12-08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2015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是我们的义务和职责。而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宪法,更需要我们的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联合发文,要求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为此,我校利用晨会开展了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这是我校开展的系列活动之一。
在升旗仪式之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全体师生在高二(1)班谭佳璇同学的领读下进行了宣誓。仪式由学生处杨忠顺副主任主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审判长丁婷同志为师生做了“青春筑梦,法律护航”的校园法制专题报告。她主要从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言论自由两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在介绍过程中,丁婷审判长运用了大量直观的视频资料,并及时的提出了值得反思和总结的地方,给全校师生让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切实提升中小学生的法律素养,从小培养青少年形成遵纪守法、恪守规范的行为习惯,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行法治共建“法官进校园”活动,实现“小手拉大手、一校一法官、学校全覆盖”的良好局面,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文明、健康的校园育人环境。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派驻我校的“校园法官”是劳动争议审判庭审判长丁婷同志。
升旗仪式
学生处杨忠顺副主任主持活动
高二(1)班谭佳璇同学的领读宪法宣誓语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审判长丁婷同志做法制宣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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